1.嘉鱼县鱼跃一小上学,学校不和家长沟通,要求小孩去指定的书店(小街书屋)购买课外作业,孩子回家后强烈要求去指定书店购书,不然去学校会挨批评,导致家长和孩子产生矛盾。建议校方直接要求孩子去指定的地方购买,此行为很不合理,咨询学校是否有权利指定学生在哪家书店购买书籍,双方是否存在利益关系。

2.其是咸宁财税会计学校学生,学校强制向学生收取元的6个月电话卡入网费。学生都有家长给办的电话卡,学校要求办理的电话卡没有作用属于乱收费,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3.通山月亮湾农贸大市场外道路有很多小商贩违法占道经营,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农贸市场外道路两旁以卖菜的小商贩为主,每天早上都会堵的水泄不通,还有部分商贩在垃圾堆旁边兜售鱼类等生鲜,食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他们不仅严重阻塞路段,而且把脏水污水直接泼到地面上,造成附近路段脏、乱、差的局面,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出行,降低了附近居民的生活质量。希望有关部门(通山城市管理执法局)从快、从严进行整治。

1.投诉关于通城县税苑小区对面工地夜间扰民事宜

市民皮先生反映,通城县税苑小区对面的工地,晚上11点多还在施工,夜间噪音扰民,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年2月23日我局收到该信访事件后,立即组织城东片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噪音施工单位为“康美健康城一期”建设项目。根据建设方情况解释,该建设项目正在地基打桩,并工作量较大,所以在当晚进行了加班施工并不是经常夜间施工,对于扰民一事深表歉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建设方及时对建设施工时间进行整改,不允许夜间或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施工。建设方承诺:以后早上7点开工,晚上9点前停工。尽量做到不扰民,如需要加班施工,在施工前对周围居民进行提前告知。(通城县城管执法局:-02-26)

2.咨询公共设施服务

咸安区高桥镇黄铁村二组,该村水质常有杂质,到夏秋季节,水质更为浑浊。请问政府何时才能给该村接通自来水,水质很影响村民健康。其余公共设施不谈,都没有涉及到。

经区水利和湖泊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年,区水利局实施刘根水库引水工程解决黄铁村2(新、老屋朱)、3、4、5、6组共五个组饮水问题,该工程前期建设标准低、管网老化、年久失修等原因,年我局再次对管道进行了改造,同时增加了一套过滤设备。由于刘根水库水质不佳,加上村组管护存在不到位现象,导致部分村民用水浑浊。经与高桥镇和黄铁村沟通协调后,黄铁村现已纳入咸安区-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EPC项目中,由高桥水厂管网接通供水,我局已拨付管材,目前正在施工之中,计划年6月完工通水,全面解决黄铁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建议在管网通水前:一是村组加强管护,加密过滤设备反冲排污;二是用水户家中日常可备些储水设施,通过自然沉淀或水质净化器来解决这一问题。经与当事人陆先生电话沟通后,当事人表示理解和感谢。(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02-26)

3.老采石场复绿工程

1.政府官方多次反馈老采石场近期要完成复绿,请问复绿工程如何开展,何时开展?2.老采石场租用(或强占用)居民耕地十余亩,此次复绿工程请问如何处理?是否有些人利益熏天,借着复绿践踏国家耕地红线?3.政府部门谁负责将老采石场租用或强制占用的居民耕地按原面积归还给村民?

经崇阳县路口镇政府反馈结果,回复如下:1、老石场复绿如何开展,何时开展?老石场恢复治理进度变慢,在实际施工中要排除雨水天气、国庆、元旦、军运会等特殊时期停止施工时间,年初又赶上新冠疫情,延迟了开工时间,因此整个治理工程进度缓慢。年12月11日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矿山企业送达《关于泉口采石场加快复绿治理督办的通知》,要求企业在年1月底完成老矿区平整、覆土、排水等工程,年3月底前预计完成生态复绿治理工程。2.老石场租用居民耕地,此次复绿工程如何处理?根据石场和当地村民签订协议,由企业对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恢复土地耕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由原承包经营者继续承包经营。3、政府部门谁负责将老采石场租用或强制占用的居民耕地按原面积归还给村民?村民的十余亩土地为租凭的,该土地在此次复绿工程中将恢复原状,并返还给原土地使用者,返还时间为复绿工程完工后。(崇阳县路口镇:-02-24)

4.咨询车子被堵了如何联系车主相关事项

市民来电反映,其车子在通城被别人的车子堵了,没有办法通知车主。

已告知市民可以下载APP,这个APP是国家层面做的,已对接交管局数据,输入车牌号可以查询车主联系方式,可以通过该渠道提醒车主挪车。(-02-26)

5.咨询他人占用土地种树苗相关事项

崇阳县白霓镇龙潜村7组的村民,进村里的公路旁边是自家的田地,周边的居民总是占用自己的田地在上面种树苗,前一阵子母亲扯了一批树苗后又栽了一批,咨询他人在自己的田地上种树苗自己是否有权利毁坏树苗,合不合法?

经白霓镇政府调查核实,回复如下:尧庆先生所反映的问题属实,确有人种树苗在该诉求人田地,目前尚未找到种树人,村干部已与诉求人取得联系,诉求人可直接将自家田地里擅自栽种的树苗移除。(崇阳县白霓镇:-02-25)

6.投诉咸安区洒水车工作不避让行人

市民于2月24号13:36骑电动车在双峰路十字路口等红路灯,开往郑家湾方向的洒水车经过,因未调小扫水量,导致市民和其妻子的衣服被弄湿,望相关部门对此事作出合理的解释!

您好!关于您反映“在双峰路口等红绿灯,洒水车作业未调小水压”问题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情况属实,司机表示洒水作业中未控制好水压大小,对于无意中干扰到行人的情况,司机深表歉意。为此,我委要求市场化公司:一是加强作业规范,在洒水、冲洗作业中密切注意避让行人;二是对当事司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在工作例会上作出书面检讨。后续,我委要求环卫局在日常考核中将对所有作业车辆驾驶员加强文明公德监督,严防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在此也友情提示市民,听到洒水车播放音乐时,最好提前进行避让,避免因洒水作业给您出行带来影响。(咸宁市城管执法委:-02-26)

7.咨询咸安区东升星小区违建相关事项

诉求人是咸安车站路东升星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年入住,小区原来有块区域是小区公共绿化地带,年该区域(1栋的旁边)被建了一栋3层门面房,向规划部门咨询了解被告知属于违建建筑物后来交由城管接手管理,城管告知现在是永安街道办事处管理。诉求:1、城管是以什么性质批准在此区域建房,2、如果占用的是公用土地是否应该给予住户相应的补偿。

经永安街道办事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艾先生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该房屋是开发商于年建成,咨询规划部门被告知属于违建建筑物属于无证建房,但开发商执意说自己有证,但没有提供有效证件。占用公用土地,是否给予住户补偿,建议小区业主依法走法律程序进行合理维权。特此回复!(咸安区永安办事处:-02-26)

8.求助咸安区学府方华加收燃气改管费用事项

市民住咸安区学府方华,其反映由于入住前昆仑燃气将燃气表安装在室外(应该装在室内),昆仑燃气现在要求市民多加多元改表到室内后才能通气,市民表示自己已交了元的开通燃气的费用,现在是燃气公司的失误导致要改管,要求市民加钱并不合理,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此事!

您于2月23日在热线平台反映咸安区学府方华加收燃气改管费用事项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我局迅速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因该户型厨房外存有小阳台,在安装前开发商表示,后期用户装修会对厨房隔墙拆除并与阳台连通。基于用户后期装修扩大厨房面积的情况下,先将表位预留在阳台内侧50cm处。但在后期用户装修时,开发商要求用户不得将厨房隔墙安装于阳台外侧,需与阳台保留一定空间,最终导致挂表位置处于阳台外墙与厨房隔墙之间。对后期燃气表维检修存在较大隐患,基于安全问题,无法对此户型已改造的厨房进行通气。经与用户沟通,待3月初施工单位返岗后可对此用户挂表位置进行迁改,待整改后再行通气!(市住建局:-02-26)

来源:咸宁网络问政平台

编辑:吕希

监制:陈凯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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