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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但烟火气中的各类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一重关系,也许意味着一重“麻烦”。

近日完结的热播剧《小敏家》便在一重重“麻烦”中展开,正如剧方的宣传语“婚姻无法定义我们的生活,爱可以”,面对三代人、几个家庭的交织牵扯,主人公们以爱为底气,勇敢奔赴。但爱不是所有问题的答案,有时,应对麻烦的秘诀还有法律的客观理性。

剧情回顾

小敏与前夫金波离婚一部分原因是当年金波酗酒成性,回家便对小敏和儿子骏骏非打即骂。那么,家庭暴力实施者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在离婚时,受害方可否主张赔偿?

法律禁止家庭暴力。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条链接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小敏前夫金波误入P2P网贷被追债而无处栖身,小敏的母亲借给了金波元现金,并拟了字据,写上了金波的签名,金波本人只盖了手印。该协议是否有效?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依法订立的书面合同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并生效。指纹具有唯一性,若不存在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的,仅按指印一般也认定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为保险起见,在订立书面合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签名、按指印方式,取长补短,确保合同订立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小敏男友陈卓的女儿佳佳生日当天,佳佳的继父、生父不约而同买了同一款Tiffany项链作为生日礼物。佳佳可以用生父买项链的发票和继父买的项链向门店申请退货退款吗?

实体店购买的商品,除明确约定、协商一致同意退货、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外,商家一般无退货义务。此外,退货应当以购买的商品进行退货,若出现剧中情况,即使商家同意退货退款,也应当说明情况,由商家确认所退项链是否与出售商品一致,避免发生其他争议。建议消费者在线下购买商品时,了解商家是否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与此同时,也不应利用无理由退货谋取个人不当利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八条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离婚后,前夫佟兵又来找小捷,要求其补偿一部分房款。小捷认为,离婚协议中已明确约定财产分割,也按照协议约定补偿了相应钱款。前夫认为小捷补偿太少,自己在婚姻关系中有金钱付出,房子也涨价了,小捷应当再支付一部分房款。前夫的主张有无法律依据?

没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人离婚协议由双方自愿签订,并已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若协议离婚后,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主张变更协议内容,也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或一方有证据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向法院主张撤销协议。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小敏正复读备战高考的儿子骏骏为替父亲即小敏的前夫金波还债,到网吧通过电竞陪练方式挣钱。但打完约定场数游戏后,骏骏到网吧索要陪练费用,陪练联络人“三哥”却消失不见……参与游戏陪练陪玩有何风险?

游戏陪练是指陪客户玩指定的网络游戏,提供随程语音、聊天等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近年来,游戏陪玩陪练交易屡见不鲜,作为游戏行业的衍生产业,多发生在互联网中、个人与个人之间,难以监管,参与相关活动大多无法签订正式合同,参与人甚至可能面临单方违约、高额会费、隐私泄露、诈骗、涉黄等风险,可能对玩家合法权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威胁。因此,玩家须警惕游戏陪玩陪练交易,提前获取对方身份信息,注意隐私保护,及时保留来往信息证据,避免陷入违法违规圈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小捷不想要孩子,婚前与丈夫徐正进行了充分交涉,也得到了理解。但婚后徐正逼迫小捷吃下备孕药,要求小捷生孩子。小捷是否有权拒绝生育?

妇女享有生育的权利,同时也享有不生育的自由。夫妻双方在繁衍后代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男方不得违背女方意愿,也无权因女方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若因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小捷的第二任丈夫徐正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小捷再婚后,徐正原形毕露,不但控制小捷的社交自由、职业正常交流,还多次对小捷进行“洗脑”,甚至将其关在家中,限制人身自由。丈夫能否限制小捷正常社交、工作、行动自由?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中,还纳入了“禁止用迷信、精神控制(PUA)等手段残害妇女”的内容。在关系中,一方利用情绪控制、洗脑驯化等非暴力化手段使受害者长期处于精神控制中,受害者长时间面对被夸大或虚拟的指控或遭受严重羞辱和打击,往往将责任揽到自己身上,产生严重负面情绪甚至伤害自身的行为。而剧中,徐正通过言语和行为对小捷人身自由的控制愈发严峻,甚至演变为暴力行为,危害了小捷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敏与陈卓再婚后,各自已成年的儿女骏骏和佳佳是否可以登记结婚?

法律并未禁止继子女结婚。根据《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血亲分为自然血亲和法律拟制血亲。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属于拟制的直系血亲。但佳佳和骏骏无血缘关系,且已成年,未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不属于拟制的直系血亲,二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可登记结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无数“小敏家”的故事还在继续。生活固然百味杂陈,但眼前的或许并非“一地鸡毛”,而是“四处盲盒”,只要以爱为底色,以法为底气,下一个拆开的也许便是满目蔚然与春暖花开。

(来源:上海金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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