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年初,

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多地散发的状况,

全国多个省、区、市发出

“就地过年”的倡议。

非必要不返乡、尽量留在当地过年,

已成为不少人的共识。

但对于那些出于种种原因必须返乡

以及为了大局留在当地过年的人来说,

有些问题最好能提前了解。

春节后返工返岗因疫情滞留算旷工吗?

往返途中如果不幸感染病毒算不算工伤?

如果选择不回家留在当地过年,

能顺利拿到加班费吗?

公路、铁路、民航又有哪些消息呢?

走,

跟随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

01

节后返岗因疫情原因滞留

不能算旷工

从国内各地的防控政策来看,中高风险区域基本不让流动,低风险区域内民众出行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但疫情形势千变万化,今天还能出行的,明天可能封闭;今天还是低风险区域的,明天有可能变成中高风险区域。有出行计划的人员,必须提前预估春节出行的不可未知性。

春节假期后,如果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算不算旷工?

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晶晶认为,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旷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观察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

一般来说,劳动者受疫情影响返岗复工困难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后,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休年假。对于因疫情未返岗复工时间较长的职工,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安排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因此,员工是因防控措施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返岗复工的,不应当视为旷工。

值得注意的是,员工有必要留好当地政府发布的防疫公告、火车等交通工具停开等证明,必要时提交给单位。

02

往返途中不幸发生感染

不属于工伤

春节返乡,大多数人的选择都是火车、飞机、轮船或长途公交,都属于密闭空间。虽然相关部门会做好消杀措施,但也不排除人员聚集感染病毒的可能性。

如果真的在往返途中不幸感染新冠肺炎疫情,能够算工伤吗?

马晶晶律师认为,这种情形不属于工伤。《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由此看来,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的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但如果是驰援疫情重灾区的医护人员和其它支援人员,发生暴露感染后,可认定为工伤。

03

过年留守岗位,

能不能算加班费?

就地过年,不少人会选择在岗位上留守。这种情况下员工能不能向单位主张节日加班费呢?

马晶晶律师认为,自愿上班不一定能被单位认定为加班。原则上,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加班制度,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是合法有效的,企业可以在制度里明确约定加班的情形,对于符合加班规定的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如果企业没有安排加班且加班制度里又没有规定自愿加班视为加班情形,那么,自愿上班不能认定为加班。如果是企业要求员工上班,那就可以认定为加班。

此外,过年期间留守,劳动者还应弄清楚加班和值班两种工作方式——加班系劳动者对本职工作的延续,其工作强度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当。而值班往往是基于安全、消防、节假日值守等特殊和临时性安排,一般还可视情况进行休息,故对劳动者工作强度要求不高。

加班的工资待遇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而值班的工资待遇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注意:如果留守岗位加班,单位不能采取“以值班代替加班”、以红包代替加班费等做法,劳动者也有必要保留加班通知、排班表、考勤记录等,收集有效证据,必要时依据这些证据进行维权。

那么呼和浩特又有哪些相关规定呢?

接着跟小编往下看

相关新闻:

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年第8号)

为做好冬春季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佳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广大群众尽量在当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不出境、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在当地过年,尽可能降低因人员流动而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确需离开的,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

二、境外人员和国内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呼人员,一律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符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仍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14、21天进行检测)+1次抗体检测和14天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期间不聚集、不流动。

三、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呼人员,一律执行“持7天内核酸证明+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符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仍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第7天和第14天)”的管控措施。如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呼市后第一时间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24小时内出具结果,结果为阴性的再执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

四、国内低风险返乡人员(主要包括跨省份返乡人员;自治区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自治区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和经营中高风险地区物品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快递企业、交通运输工具和物流企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一律执行“持7天内核酸证明+14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7天和第14天)”的管控措施,并在抵呼前24小时内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预订的酒店等)如实报告;如不能提供核酸阴性证明,要在入呼后24小时内前往具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持核酸阴性结果前往目的乡镇,在第7天和第14天开展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国内低风险返城人员持健康码绿码可前往目的街道,期间不聚集、不流动。

五、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大型会议活动管理,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提倡采取网络、视频、线上平台等形式举办,50人以上会议活动,主办方要在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制定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一律取消庙会、体育赛事、年会或集会等大型活动,不举办各类线下大型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六、零售药店严格执行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实名登记制度,若发现有发热、咳嗽患者应立即向当地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七、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师生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提醒师生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

八、旅游景区、影剧院、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浴室、澡堂等密闭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

九、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农贸(集贸)市场、文化娱乐等重点场所及机场、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公共场所,要加强瞬时人员出入流量控制,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入场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十、广大群众要坚持“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走亲访友,不扎堆,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月23日

交通方面又有哪些措施呢?

小编为你整理了公路、

民航、铁路的相关消息,

走,

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

公路——刚刚明确!不得擅自关闭

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明确提出除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出现其他必须关停的情况外,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下同)和收费站应保持开通运营状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同时,细化了对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各具体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

公路服务区室外广场

车辆实施分区停放,有条件的服务区应设置高、中风险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

因疫情防控需在服务区设置检疫检测站点的,应优化站点设置,加强交通组织,避免车流人流交叉,减少停车场拥堵。

加油站应尽量减少自助加油服务,避免司乘人员下车走动,做到快加快走。

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其余垃圾应分类管理、定点存放、及时清运,保持垃圾暂存地周围清洁。

定期进行场区消毒,适当增加高、中风险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垃圾暂存地、自助加油设施等的消毒频次。

公路服务区综合楼

有条件的应将公共卫生间和餐厅、便利店等经营区域分离设置,减少人员聚集。卫生间独立于综合楼设置的,加强通风和消毒,司乘人员通过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保证卫生间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应为司乘人员提供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等。

分别设置出、入口(通道),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健康证明)。体温或健康码异常、未佩戴口罩、拒不提供健康码(健康证明)的,拒绝其进入综合楼内部。

优化查验服务,提高检测效率,为不会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等人员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

选择适宜区域设立临时隔离区,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症状的司乘人员,立即移交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合理控制进入综合楼内人员数量,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设置“1米线”,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定期对公共用品和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高、中风险地区除公共卫生间、开水间、便利店、能源补给站等开放外,其他经营业态宜暂时关闭,餐厅正常营业的应只提供打包外带服务。低风险地区经营堂食的,控制用餐人数。

推荐非接触扫码付费。

公路收费站收费亭

对回收和库存的收费公路通行介质进行消毒处理。收费人员在收发环节,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好现场防护以及查验人员、设备的消毒工作。

内部防控管理

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密接史的员工,在规定隔离期满、卫生检测合格前,不得召回返岗复工。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杜绝带病上岗。

员工就餐采取分餐制,鼓励错峰、打包方式就餐,尽量使用一次性餐具。

加强员工岗前培训,安排专人定时消毒,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民航——春节期间机票可免费退改

为响应国家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的号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1月26日,民航局下发通知,明确自1月27日0时起,购买1月28日—3月8日春节期间机票的旅客,均可办理免费退票或至少一次改期。

具体退改规则为:

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可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可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于本政策。

民航局要求,各航空公司可以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此前,民航局1月2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客票退改服务工作的通知》,针对国内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地区,要求各航空公司及时制定发布客票免费退改方案,并加强信息告知和宣传。通知下发后,国内各航空公司及时跟进发布了具体实施方案。民航局于今日下发的通知,旨在响应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免费退改政策的适用范围,落实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的号召。

铁路——车票预售期为15天,开车前8天及以上退票免费

为配合各地政府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避免重复购票退票给旅客带来不便,自发售年2月12日(正月初一)车票起,铁路车票预售期调整为15天,即1月29日起售年2月12日(正月初一)车票。1月14日至1月28日,只发售2月11日(除夕)及以前的车票。

自1月29日起,旅客可在同一起售时间通过网站、铁路手机App、电话订票、自动售票机、车站窗口和代售点方式购买车票,具体起售时间可通过网站(含客户端)查询。

自1月14日起,旅客因行程改变需退票的,免收退票费的时间期限由原规定的开车前15天以上同比例调整为开车前8天(含当日)以上;7天及以内退票的,仍按48小时以上、48~24小时、24小时以内梯次退票收费规定执行;办理改签和变更到站业务时,仍不收取改签费用;其他情况仍按原规定执行。

如遇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旅客出行需要办理退票的,铁路部门将及时公告相应退票措施。

回家虽好,

但在如此严峻的疫情形势下,

我们仍有必要响应国家号召:

非必要不返乡,就地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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